来源:中国给水排水2018-06-04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黄线的规划管理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04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为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要求,征求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03
结合实际修订《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海南省城乡垃圾治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01
(三)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6分)1.指标解释评估各地再开发利用的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是否符合再开发利用条件,并将其纳入城乡规划。...地方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明确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31
原有城乡规划影响大气扩散的,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组织修改、报批。...第四章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调整第一节调整产业布局第二十条(大气通风廊道)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大气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31
来源:化工7072018-05-31
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重新核查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是否与所在市或县(市、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符,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30
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加快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加快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
来源:龙之源光伏发电2018-05-29
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则: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房屋、构筑物,属于违章建筑,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有权要求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8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开发利用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储收回和供应的监督管理。...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县(市、区)分局负责与同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建立完善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污染地块责任人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的各类技术报告、方案进行审核并下达指导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5
此外,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对该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四)加强工矿用地治理与修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开展矿区生态环境质量摸底调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4
适时修订涉及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制定废弃农膜、农药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及处置管理办法,完善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规定。...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批准建设项目时,应与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综合考虑土壤等环境质量状况和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3)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
(一)科学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推动多规合一,加快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一体化进程,在空间形态上使城市更像城市,乡村更像乡村。
3.协调性尽可能保持已建各类保护区边界,与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矿业资源、区域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连续性。...图 1 青岛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初步方案图(三)协调性分析经过现场校验与分析,以及与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城乡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对初步方案进行协调性分析。
4.2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城乡规划,坚持布局合理、卫生适用、节能环保、便于管理,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和环境污染控制。4.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设置应考虑区域共享,实现设施的优化配置。
(二)相关规划编制或修编:区县(市)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应按照辖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技术要求,对辖区范围的用地、竖向、路网、绿地、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修编工作,并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五条 规划编制(一)专项规划编制:区县(市)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应从《规定》执行之日起全面启动辖区范围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实现辖区城市规划范围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全覆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3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区位条件、发展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依照全市产业发展布局,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超前谋划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合理确定搬迁改造方式和期限,分批分阶段统筹实施。...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要梳理确定现有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并依据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
生态保护红线是空间规划的基础,编制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开发利用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应当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18-05-22
2018年2月5日由于该项目未经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被责令限期拆除。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2
市、县两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