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21-04-29
做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推广工作,通过新闻通稿、标准图解等形式做好宣传。...(省邮政管理局负责)7.宣贯实施《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开展邮政快递业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与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快递包装治理的监管手段和具体措施。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2021-04-27
倡导绿色消费,反对过度包装,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居民自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2021-04-21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予以标注,并进行回收。
来源:韶关发布2021-04-18
第十三条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避免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予以标注,并进行相应的回收和处理。
来源:海东市政府2021-04-13
制定礼品、食品、保健品等重点领域包装标准,限制过度包装。提倡使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新型家庭能源形式,广泛使用可再生的能源产品。继续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
来源:新甘肃·每日甘肃网2021-04-13
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及标准,避免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过度包装,可以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4-12
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十四条(减少过度包装) 各类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商品和包装物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标注并进行回收
来源:连云港市司法局2021-04-12
第四十二条 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的使用。
来源:吉林省政府2021-04-09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30.做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推广工作。...(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研究出台我省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国家《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与过度包装两个专项治理。
来源:中国人大网2021-04-08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数十次对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包括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杜绝过度包装,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比如,第38条关于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规定;第66条关于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规定;第68条关于限制过度包装,对有关产品和包装物实行强制回收的规定等
来源:沪闵在线2021-04-02
倡导绿色包装,自觉选择简单适度的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重复使用包装盒。在购物时尽量自带购物袋,减少包装物消耗及其造成的污染。倡导“光盘行动”,做好垃圾分类,减少垃圾处置量等等。
来源:环境卫生工程2021-04-01
此法新版对商品的过度包装进行了限制,其中的第四章明确要求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已于2020年9月开始实施。
来源:环境卫生工程2021-03-31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3-26
第二十七条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防止过度包装,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予以标注并回收。鼓励优先采用可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1-03-24
倡导低碳出行、循环利用等环保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行动。开展“零碳”城市建设,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自然资源价值核算和价格形成机制,适时推动用能权、碳排放权、自然资产交易。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21-03-17
第二十一条【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各类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要求,限制生产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避免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3-15
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到2022年底,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5%,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网2021-03-12
来源:甘肃省政府2021-03-12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