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08-31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利用或处置方式、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环境防治对策措施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08-24
2023年8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废矿物油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小、散、乱”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危险废物收运及时、安全处置,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