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宣城市司法局2019-07-23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等规划,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项目的立项核准、备案或者审批工作;(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
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07-18
第五章 资源化利用第三十四条 各级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对符合城镇功能需要、符合相关产业发展导向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项目予以支持,并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