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5
第五十四条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第六十二条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新(改、扩)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1规模大于500m3/d(含)的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执行db 11/ 890的规定。
5.2水污染物监测要求5.2.1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的监控位置应设在污水处理厂总排放口。5.2.2污染物监测应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本标准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颁布实施后,国家出台相应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和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时,这些污染物项目执行国家标准要求。
来源:中国水利杂志2018-06-22
长江沿江应全面限制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长江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削减污染源,坚决取缔十小企业,专项整治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2
个月或地表水国考断面单月污染物超标2倍以上的,对相关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于重点工作进度滞后6个月或地表水国考断面单月污染物超标5倍以上的,对重点工作滞后的或国考断面控制单元内相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1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四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9.43%、9.90%、7.11%、6.6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1
5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5.1标准执行5.1.1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本标准,现有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应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本标准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9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等政36策规定,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规范船舶水上拆解行为。
新建、扩建其它建设项目,不得增加区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缓冲区内的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缓冲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
日前,江苏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江苏省太湖流域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太湖水质,规范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
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2018-06-19
结合上市公司的建设、生产情况和当地环保监管的要求,日常环保合规管理应当明确以下几类问题: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状况及环境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建设项目环评许可和排污许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环节
来源: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2018-06-17
一、总体情况水十条提出: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来源:奉环环保2018-06-17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冶金焦化999资讯2018-06-14
mbr工艺在焦化废水处理领域的成功应用,对钢铁企业、煤化工企业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具有重要意义。2.3.3 生物流化床技术生物流化床技术是普通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相结合的处理技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1
改建印染项目应当按照《江苏省太湖流域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8〕44号)要求实行减量替代。
(发展改革委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与)2.降低城镇生活水污染物排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2017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施,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08
2018年,依法全面取缔超标严重治理无望的建设项目,建成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并联网运行;2020年,全面完成水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治理。
来源:中国环境网2018-06-07
条例规定,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地区,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这一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07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未按规定对所排放的废水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二)未按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联网的
来源:西安日报2018-06-07
新修改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还规定:未按规定对所排放的废水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未按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联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