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1-28
》(db34/3576-2020),并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为10、50、100mg/m3,为目前执行的国家《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现就我省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全面实施错峰生产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3月23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