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22-09-08
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将在门户网站设立专题页面,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2. 本次征集的优秀案例将形成案例集,供全国电力企业改进工作时借鉴参考。3.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2-09-05
来源: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2022-09-01
次日,生态环境部在门户网站开始向社会公开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等5项常规大气污染物和焚烧炉炉膛温度的自动监测数据。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2022-08-30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联系人:赵斌 联系电话:0971—6336436青海省能源局2022年8月24日...(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联系人:刘陇刚 联系电话:0971—6336429青海省能源局2022年8月24日关于推进海北清洁能源园区建设的建议”——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
来源:米脂县人民政府发2022-08-30
7.发布公告的媒介《米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其他8.1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来源:青海发改委2022-08-29
(此件已全文发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0971—6336436青海省能源局2022年8月24日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8-28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1.电子邮件:wzcxqjb@163.com2.来信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1号 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容环境监督科(邮编:543000)3.在线提交:在梧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专栏在线反馈意见
来源:广西发改委2022-08-26
第二十一条 管道运输企业应在每年6月1日前,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指定平台公开收入、成本等相关信息。...按距离确定价格的,管道运输企业测算确定本公司管道运输具体价格表后,应连同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管道运价率,以及所有入口与出口的名称、距离等相关信息,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抄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8-25
第三章 评价实施第十条(评价准备)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一季度确定参评企事业单位名单,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结果公布)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统一公布企事业单位上一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并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参评企事业单位。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2022-08-24
(此件已全文公布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联系人:马瑞联系电话:0971-6305741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8月15日
来源: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022-08-23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各领导副职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充分利用公司门户网站、宣传栏、悬挂标语等形式和举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08-22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08-16
11月前完成续期,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结合开展该项工作产生的问题和目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我局修改形成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和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2-08-12
:(一)在实施行政许可等工作中,不适用告知承诺;(二)列为广东省生态环境量化监管平台特殊监管对象;(三)暂停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或者其他生态环境资金补助;(四)三年内暂停授予生态环境相关荣誉称号;(五)在门户网站...符合相关条件的,免除现场检查;(三)在碳排放权交易、总量分配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四)在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项目支持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五)在评选各类先进需出具环保审核意见时,予以优先推荐;(六)在门户网站
来源:工信部2022-08-12
对拟支持的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四)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试点示范期2年。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2-08-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并通过门户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加大对建设成效和经验的宣传推广。三、扎实做好项目入库和监督。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2-08-10
各地要及时整理水电气暖收费政策,通过发放“小册子”,充分利用电视、报刊、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做好政策宣传,拓宽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政策、了解政策的渠道。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2022-08-09
征集时间为2022年8月9日-8月15日,通过青海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或电子邮箱等,提出意见建议。我委将及时梳理汇总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并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予以参考吸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