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投电力2023-11-06
近期,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不法分子冒用我公司的信息,将我公司虚假登记为其股东,并可能存在以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形,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工商登记秩序。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23-11-06
二、张某涉嫌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案【案情简介】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北辰分局对北辰区双口镇某废铅蓄电池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切实解决重复检查、随意监管问题,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3-11-06
海南高测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经营范围中许可项目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包括技术服务
来源: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3-11-06
在农村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第四十六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3-11-03
通过帮扶等方式给予环境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主体主动纠正的机会,通过有“温度”的执法,最大程度减少对违法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不予行政处罚并不是免责,不等于对违法主体撒手不管。
来源:云南水务2023-11-03
巩义水务成立于2007年1月30日,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宿迁生态环境2023-11-03
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针对该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查处情况针对该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10月22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及《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来源: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2023-11-02
“违法行为”:裁量因子为“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裁量幅度取50%”;2.“危险废物数量”:裁量因子为“3吨以上的”,裁量幅度取50%”;3....的规定,参照《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州局决定对你公司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来源:江西环境2023-11-01
其中包括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经营活动”环境违法行为案。...查处情况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
来源:南方电网报2023-10-31
数字强企的本质是加快数字技术与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深度融合,在数字世界复刻“物理电网”,打造企业管理大厦,数智驱动电网建设运行、企业管理运营、客户营销服务、产业布局拓展等方面持续优化和创新发展。
来源:南网50Hz2023-10-31
数字强企的本质加快数字技术与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深度融合,在数字世界复刻“物理电网”,打造企业管理大厦,数智驱动电网建设运行、企业管理运营、客户营销服务、产业布局拓展等方面持续优化和创新发展。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3-10-31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0.22亿元,同比下降0.43%;归母净利润10.86亿元,同比增长31.78%;扣非净利润10.50亿元,同比增长27.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9
来源:国投电力2023-10-30
原文见下:近期,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现不法分子冒用我公司的信息,将我公司虚假登记为其股东,并可能存在以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形,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合法权益,
来源:盈峰环境2023-10-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3亿元,同比增长94.17%。
来源:国投电力2023-10-27
近期,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现不法分子冒用我公司的信息,将我公司虚假登记为其股东,并可能存在以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形,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工商登记秩序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10-27
(五)经营单位在申请永久停止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后,报省生态环境厅同意可全额提取补偿资金并销户。七、保障措施(一)定期抽查。...明确经营单位在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过程中,在应急事故、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修复治理、环境安全教育培训等七类情况可按比例或全额提取使用补偿资金,并将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来源:宿迁生态环境2023-10-27
(二)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内报请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2023-10-27
强化违法行为指导改正,对于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当向当事人指出违法行为,提出及时改正要求,促进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十七)探索推进“无事不扰”监管执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