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17
(13)石材加工集中区必须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中水回用系统,实现“零排放”。未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内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应停产或关闭。
来源:福建生态环境厅2019-07-17
鼓励石材加工企业进入加工集中区统一管理,区外的违法石材加工企业应关闭拆除,并做到“两断三清”石材加工集中区必须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中水回用系统,实现“零排放”。
来源:环保工程师2019-07-15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7-1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参与)(九)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应当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废水处理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7-11
所有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来源:上海瀛东律师2019-07-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单位在资质证书规定的类别范围内承接运营业务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9-07-04
生态环境部数据表明,2017年93%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增工业集散区污水处理能力近1000万立方米/日,截至2017年末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1.57亿立方米/日。
来源:金准咨询2019-07-03
根据山西某工业园区污水厂项目经验,管理办法一般需秉承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差别化付费原则,根据工业园区企业情况、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浓度、环保信用评级等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根据水污染物类别、排放源后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不同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7-02
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超标和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予以“黄牌”警示,采取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等措施;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排污单位,予以“红牌”处罚,依法予以停业、关闭。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6-27
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配合)12.加强内源治理。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6-21
向水体或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检修期间,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防止造成水体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6-17
(3)排污单位对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的,应符合集中处理设施的接纳标准。...(2)现有省、市级产业集聚区建成区域必须实现管网全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稳定达标运行,同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快推进其他各类、各级园区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6-16
1.时间节点:2020年年底前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2.主要任务:(1)新建、升级市级产业集聚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设施。...(3)排污单位对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的,应符合集中处理设施的接纳标准。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落实。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6-14
以规划发展村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保障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9-06-13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6-13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规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保障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逐步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
(省住建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参与)(九)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工业集聚区应当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严禁未经处理的废水接入市政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6-12
做好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日常维护,确保装置正常、稳定、连续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6-11
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超标和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予以“黄牌”警示,采取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等措施;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排污单位,予以“红牌”处罚,依法予以停业、关闭。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6-03
一、关于自查成果各地市汇总形成《××省(市)××市(区)工业园区基本情况表》《××省(市)××市(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与处理情况表》,各省(市)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和《××省(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整治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