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25
产废量较大企业依据其废物特性、产量,确定具体的处理处置工艺和规模,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建设,并严格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运行。...4、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规划和方案研究,完善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加快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投资1亿元,市区建成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1座;各县区基本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全覆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9
全省设区市均要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并完成达标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遵循区域统筹、16合理布局原则,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要求,加快建设区域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来源:遵义市政府办公室2018-06-18
截至2017年底,遵义市已完成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13万吨/日、新建污水配套管网长度101.934公里、新建城镇生活污泥处理处置设施95吨/日,现已全面完成该项整改任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4
产业进区、集中治污、源头控制的模式,加快推进长安镇、虎门镇、麻涌镇以及沙田镇4个已建成统一定点环保基地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实施园区生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基地)建设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来源:固废观察2018-06-13
业内人士认为,各级政府应该明确主体责任,可通过财政补贴等途径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确保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营。...此外,水十条要求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有了标准和政策的护航,污泥处置产业即将进入黄金发展期。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1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污泥集中处置。2017年底前,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2020年底前,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来源:中国水网2018-06-11
根据水十条所设定的目标,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但是,目前我国污泥的安全处理处置率只有2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09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完善暂存设施、输送转运方式以及处理处置设施,含重点重金属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无害化贮存、处理和处置。
来源:大洋洲-广州日报2018-06-08
会议强调,要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中固废专项督察为契机,摸清底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补齐短板,全面加快我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
来源:净水技术2018-06-07
(3)通盘考虑、长远规划、对症下药、分步实施,研究决定当前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及工艺路线以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选址的问题。(4)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应包括污泥处理工艺路线及污泥处置最终出路的论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07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我市已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74座,年产生污泥约56.8万吨,分配污泥量约1568吨/日,现有10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日处理规模为2500吨。
来源:央视网2018-06-04
现场督查发现不少水体在治理上还存在问题,有些问题是共性问题:一是少数地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二是有一些地方用河道治污,这是存在方向上的偏差的,河道不应当承担治污任务,污染还应该是谁污染谁治理,在岸上扎扎实实开展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8-05-28
水十条要求,2017年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基本完成达标改造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5-25
加快建设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逐步推进各市(区)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推进市建筑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力争2018年形成无害化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能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5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4
6.规范集中式处理处置设施(1)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疏浚污泥处置。强化污泥处理处置企业设施建设、生产运营与处置监管,取缔非正规污泥堆放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3
若省计划不取消,继续保留) 对云湖750亩湖体进行水生态系统构建,使云湖具备生态自净功能18 海州区 连云港市污泥处置提升项目(因污泥规划调整,暂未实施,省计划已申请取消,若省计划不取消,继续保留) 新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22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
鼓励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加强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
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全面完成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提标改造。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