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5-09
二、工作目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全市13县(市、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同比2015年分别下降3%、4%;吕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0%,其余12县(市)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5-03
一、工作目标2016年,中心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90.9ug/m3以内,各区县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5%以上。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5-03
二、工作目标2016年,全市各县区(包括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下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100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7微克/立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