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18-01-25
月度集中连续挂牌交易:信息公示1月25日15:00~18:00第一阶段1月26日9:30~9:50第二阶段14:00~15:304.双边协商补充交易:1月29日9:30~14:005.年度、月度双边合同价格调整
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8-01-25
在履约期安全阀的作用下,如果碳价格在初次分配后过高,市场有充足的时间来消化价格失效的风险,并逐渐将碳价格调整到最优,而抵消机制的安全阈值可以避免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18-01-25
来源:水务加2018-01-24
其中整体价格调整占比达52.87%。29个县市因为执行阶梯水价而调整水价在调整水价的原因中,有29个县市是为了执行阶梯水价而进行水价调整。另外补偿供水成本,节约用水也是水价调整的主要原因。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23
加大对投资、经营、承建生态环保项目以及开展第三方治理的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和第三方治理服务质量,加强运行成本监测和绩效评价,明确付费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并作为价格调整
来源:能源杂志2018-01-22
从横向协调来看,要让一个煤炭为主力能源的国家彻底扭转原来的能源结构,是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不仅是一个环保部,还有发改委、住建部、能源局等,所涉及的能源价格调整、能源稳定供应、群众安置、管道改造
来源:深圳商报2018-01-18
光大保德信基金16日公告称,自16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神雾环保估值价格调整到19.34元,对神雾节能估值价格调整到23.17元。相比停牌前收盘价,估值下调幅度均在20%或两个跌停。
来源:重庆商报2018-01-18
如光大保德信基金表示,自1月16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神雾环保估值价格调整到19.34元,对神雾节能估值价格调整到23.17元。相比停牌前收盘价,估值下调幅度均在20%或两个跌停。
来源:PPP创新结构2018-01-15
五、收益水平及调价机制根据凯里市自来水供水2013-2014年度的审计报告,在现有的城市供水价格体系下,本项目的净资产收益率约为3%,在引入社会资本方后,考虑到供水价格调整和未来供水水量的提高,整个特许经营期限内
来源:先见能源2018-01-12
这为配电网价格调整开了一扇窗。结算衔接。一是结算关系与方式的衔接,指导意见提出,配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的结算电价,按现行省级电网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执行。...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配电网配电价格调整,应明确价格监管周期,做好过渡阶段价格衔接,并参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建立平滑处理机制、定期校核机制和考核机制,并对配电价格监管周期、过渡阶段价格衔接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01-12
因此设立一定的调价周期,价格调整时应考虑上述因素,对中标价格进行合理修正。...为此,在价格调整设计中,引入两个相关系数:一是规划修正系数,通过实际用能水平与规划的偏差,决定价格调整幅度,具体计算为:(1) 二是对标联动系数。
来源:《中国华能》2018-01-11
仍需警惕风险一、随着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持续减弱,各国政府拥有更多空间处理长期留存的难题从2008 ~ 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到2010 ~ 2012年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再到2014 ~ 2016年的全球商品价格调整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01-10
2017年年末,部分省份就已经开始出台了2018年的交易工作方案,对比2017年的交易方案,晶见发现2018年的交易方案多了一些东西,尤其是价格形成机制方面的,除了既有的交易形成,新增了价格调整的描述,
来源:《中国华能》2018-01-10
来源:晶见2018-01-10
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8-01-09
将汽、柴油价格调整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同时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此次改革的核心是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18-01-09
来源:国家发改委2018-01-03
第十三条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调整,应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和区域电网输电价调整相衔接。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第十四条区域电网准许收入和输电价格调整,应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调整相衔接。各省级电网应将分担的区域电网容量电费作为上级电网传导成本纳入本省输配电成本,通过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来源:发改委2018-01-03
三、调整机制配电网配电价格调整,应明确价格监管周期,做好过渡阶段价格衔接,并参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建立平滑处理机制、定期校核机制和考核机制。(一)明确配电价格监管周期。
第十三条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调整,应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和区域电网输电价调整相衔接。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