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11-29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第三批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深环〔2021〕212号)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第三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申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
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11-29
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方面创新示范类项目对于其他在绿色建筑技术应用方面有突出业绩或创新成果,经济环境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且能在亦庄新城内应用的示范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
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11-29
来源:芜湖市城建局2023-11-28
关于芜湖市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城市奖补示范项目的公示按照《芜湖市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项目征集、专家评审、实地验收,拟将芜湖城东停车楼光储充智能微网项目等33个项目列入芜湖市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城市奖补示范项目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11-28
年河北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1家企业入选,公示如下: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安排,经企业申报、市县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
来源:国投电力2023-11-28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提升国投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国投电力于2023年6月启动新版《预案》修编工作,历时5个多月,新版《预案》于11月3日通过外部专家评审。
来源:工信部2023-11-28
绿色化发展,提升企业绿色设计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73号)要求,经企业自评估、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
根据通知,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企业绿色设计水平,经企业自评估、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107家企业为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11-28
第九条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过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抽查等程序,确定拟认定的集群名单,并按程序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上海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11-28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11-27
经企业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程序,我委编制形成《深圳市绿色低碳技术、设备(产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共涉绿色低碳技术、设备(产品)78项,现予以公布。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3-11-27
今年,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共征集451篇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esg)实践案例,通过专家评审和复核,最终遴选出环境、社会、企业治理及esg综合实践4个维度下共13个议题、120篇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案例和
来源:山东省发展改革委2023-11-27
2023年度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储备项目遴选工作,根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以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鲁发改动能办〔2022〕484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征集、专班初审、专家评审
来源:上海市经信委2023-11-27
经组织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评审通过了30个碳管理试点项目,确定了《上海市2023年度第二批工业通信业碳管理试点名单》,其中产品碳足迹评价与碳标签试点项目4项、供应链碳管理试点项目2项、数字化碳管理平台试点项目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11-24
经专家评审,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审核,现将2024年度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初审和专家评审,拟认定226个产品为2023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不含宁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
来源:工信部2023-11-24
企业名单(第七批)和拟撤销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第二批)公示根据《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1-24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中国科学院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以下简称综合站)遴选工作,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
来源: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11-24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工信部推荐企业和项目。(三)全省推荐示范企业不超过5家,示范项目不超过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