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经营主体”相关结果7930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2026-01-20

      为保障经营主体利益,每季度前电力交易机构根据本细则分时段限价计算规则计算下一季度限价范围,于季度首月月度交易3个工作日前发布。...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

      浙江发布开展2026年春节期间电力交易的风险提醒

      来源: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0

      根据国家假期安排,春节假期为2026年2月15日至23日,期间负荷可能因企业生产停复工、天气变化等因素出现较大波动,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批发用户等经营主体注意"春节效应",结合自身或签约零售用户生产运营安排

      江苏:新注册<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的业务办理流程及信息填写优化措施有哪些?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0

      新注册经营主体的业务办理流程及信息填写优化措施有哪些?

      来源:电联新媒2026-01-19

      建议下一步以“技术中性”为原则完善市场规则:一方面,对储能、抽水蓄能、燃气机组等不同技术路线设立统一的规模与性能准入标准,避免因技术偏好扭曲市场信号;另一方面,鼓励和引导市场经营主体通过提升集控水平、预测精度和交易能力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6-01-19

      优化电网规划管理机制,加强不同电网经营主体的统筹协调,完善输配电价监管规则,加强电网自然垄断业务监管,提升电网安全监管效能。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1-19

      鼓励各类平台企业、经营主体同步配套开展优惠活动。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力度打击骗补套补、平台和商家“先涨后补”等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规上服务业企业“白名单”制度,强化涉企服务,抓实经营主体培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五、推动外贸和招商引资保稳提质(二十)加大稳外贸支持力度。

      新疆2026年1月第二批电力用户市场注销公示

      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2026-01-19

      电力用户申请注销有4家,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吊销的用户有213家详情如下:关于2026年1月第二批电力用户市场注销的公示各经营主体: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6-01-19

      抓好宣传引导,打响“辽·亮”供电服务品牌,深化与各级政府部门、经营主体及社会各界的常态沟通和交流合作,全力构建和谐友好的电力营商环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6-01-19

      鼓励增量配电网内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四是完善增量配电网电价和市场交易政策。增量配电网与自治区级电网之间开展电力电量交易,根据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和相关要求进行结算。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6-01-19

      (八)鼓励增量配电网内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1-19

      概念创新——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地位,拥抱能源转型新业态。改进点:《规则》首次明确定义了新型经营主体,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分布式光伏、储能等。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1-19

      《规则》通过明确主体权责与创新交易方式,将新型经营主体纳入中长期市场,激活其调节潜力。一方面,《规则》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在交易层面创新了灵活的交易方式,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小、分散化的问题。

      湖北2025年11-12月退市市场<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名单公布!含2家售电公司、4家发电企业、39家电力用户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6-01-19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11月、12月退市市场经营主体名单,涉及39家电力用户、4家发电企业、2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1-19

      一、建设要求(一)投资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可投资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1-19

      实践中,经营主体可同时挂牌出售富余电量并摘牌采购缺额电量,实现“购销一体化”操作。当前两种模式共同面临双重机制设计矛盾,一方面是公平与效率的权衡。...对每个经营主体需设置申报上限。对于购电侧,限额应满足资产总额购电上限及履约保函(保险)相关规定,为确保市场的公平可以考虑以最近一次主体结算电量为上限;对于发电侧,可按照其剩余的最大可发电量为上限。

      山西方案峰谷改革:谁受影响?怎么过渡?如何监管?

      来源:售电星星2026-01-19

      时段划分与交易周期衔接:将每日 24 小时划分为 24 个交易时段,设置年度、多月、月度、旬、日等多周期交易,经营主体可通过 “长期合约打底 + 短期合约调峰” 组合,逐步适应市场化定价。

      新疆加快推进新能源就近消纳有关事项:加快推动绿电直连发展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1-19

      一、建设要求(一)投资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可投资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

      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探索数年绿电交易常态化开市机制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2026-01-19

      鼓励经营主体参与数年绿电交易,探索数年绿电交易常态化开市机制。市场初期,省内绿色电力交易采用直接交易方式,由独立批发用户、售电公司(代理其零售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买绿色电力产品。...经营主体应事先明确绿证偏差补偿方式,并列入合同条款。对于双边协商形成的绿电交易合同,由购售双方自行约定;对于集中交易形成的绿电交易合同,按照合同中的绿证价格的2倍与偏差电量进行费用补偿。详情如下:

      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细则征意见!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2026-01-19

      现货模式下,经营主体所有直接交易合同均须约定曲线并标明全天各时刻的价格,且所标价格不低于0元/兆瓦时、不高于山西省现货出清最高限价。...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

      来源:上海发布2026-01-19

      12.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推进,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持续破解,制度型开放水平明显提高,各类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