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8-04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各牵头单位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蓝天行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执法检查或专项督查情况(含检查督查影像资料)报市大气办,年终上报工作总结。
来源:江西省政府2017-08-01
5总结评估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在应急终止后24小时内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送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的办事机构。由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的办事机构开展应急过程的调查评价。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7-26
每年1月上旬书面作出上年度工作总结(含治理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表)和当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治理工程项目计划表。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7-19
7月31日18时前,各检查组向省厅报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并附环境问题明细表。(四)开展巡查。...7月21日和7月28日18时前,各组向省厅报送专项执法检查阶段性工作总结(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等),并附环境问题明细表。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17-07-17
湖北省物价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2016年)在全国率先完成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任务,国家批复输配电价比电网购销差降低0.9分/千瓦时,传导平均降低大工业电度电价1.675分/千瓦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7-13
各地要及时汇总工作情况,完成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可到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按照《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7〕95号)时间进度要求将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总结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7-13
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每月向市环保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年报送年度工作总结。(二)强化激励机制。
要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以下简称《评级指标》,见附1)进行自评打分,完成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总结,拟定下一年度拟抽查企业名单。...附: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联系人:省环保厅固管中心戴巍;联系电话:0571-28885051;电子邮箱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6-22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大气污染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市大气办报送工作进展、每年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6-21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成立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要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抓好海绵城市建设国家试点工作,结合试点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在全省范围推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6-20
省级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全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工作方案,于8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农业部、财政部。(二)细化技术路线。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6-13
监测结果合格后,向监管的环保部门提交一厂一策治理方案、治理合同、监测报告(医药和合成橡胶企业还需同时提交ldar检测报告)、vocs治理工作总结,以及环保、经信等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6-07
第十七条区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向市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同时报送运营单位的考核结果、年度运行记录表、检测情况等资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5-25
四、各设区市环保局每年定期向省环保厅报送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总结(含辖区内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评估验收工作情况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5-22
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市、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做好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三)完善政策制度。推进《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5-08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督查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自评打分情况,包括督查考核范围和内容、部门和岗位职责分工情况、主要工作过程、时间进度、完成情况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对环境保护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一、考核机制建立情况;二、工作组织实施情况;三、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四、处置能力保障情况;五、工作总结报送情况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5-08
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和市各有关部门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2017年度蓝天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大气办,市大气办负责对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2017年度蓝天行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17-05-02
各市政府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蓝天行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报省大气办,年终上报工作总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4-29
向社会公开10+3企业已取缔清单,并对取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工作总结及取缔清单应报省政府备案。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工业企业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