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2025-08-06
然而,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采取低于成本价出口、恶性竞争等短视行为,不仅损害了行业整体利益,同时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国际声誉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5-08-06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来源: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25-08-05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能源保供、绿色低碳、战新产业、科技创新安排部署,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以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持续优化资金配置,巩固“替代外部融资,降低资金成本”价值创造路径;坚持信息技术创新驱动
来源:电联新媒2025-08-05
实际上,自2001年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电力直供就一直是相关电、企双方的“心头之痒”,因而,在双方的合谋之下,不断地试探政策容忍度和利益攸关方底线,最终,或胎死腹中,或改弦易辙。
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025-08-05
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土建及安装、风电场道路、35kv集电线路工程、风机基础、风机及箱变的安装工程和220kv送出线路工程、对端站改造等)、试验、调试、试运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协调(相关利益方等
来源: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8-05
支持采用风险告知书等形式,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开发收益和风险的宣传提醒,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二)压实安全责任。
来源:巨潮资讯网2025-08-05
公司将继续秉持审慎经营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探索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努力实现稳健经营与股东利益的平衡。 四、若多晶硅价格持续上涨,公司是否会考虑提高开工率?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08-05
各售电公司要严守诚信原则与合规底线,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禁采用蒙蔽、欺诈手段与零售用户签订合同,严禁私自使用零售用户交易平台账号、密码进行各类交易操作,严禁串谋提价损害最终用电人利益。详情如下:
来源: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2025-08-04
坚定不移实现煤电规划、调度、管理“三统一”,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把项目打造成全省能源一体化运营示范样板,全力推动威信煤电一体化项目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务云南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支撑,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注入强劲动能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8-04
sk innovation的战略目标是将净债务保持在20万亿韩元(1038亿人民币)以下,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股东利益。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5-08-04
这些协议的核心目标,正是清晰界定双方业务边界,防止集团内部不必要的竞争损耗,保障上市公司及其广大股东的利益。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简称:中国神华,股票代码:601088)自2025
来源:山东省发展改革委2025-08-02
第五十一条【竞价申报主体责任】竞价申报主体应自觉维护竞价秩序,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真实填报和提供相关竞价信息,不得施行操纵市场、串通报价及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来源:山南市人民政府网2025-08-01
第二十九条 【优势转化】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利益共享、多方共赢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和居民共享清洁能源开发利益的长效机制,完善资源利用、生态补偿、安置补偿、收益分配等政策措施
来源:运维电力津巴布韦发电厂项目部2025-08-01
运维电力团队始终坚持业主利益为出发点,以厂为家,运营一个电厂,树一块丰碑等运营理念,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必将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8-01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5-07-31
7月31日,三超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超新材,证券代码:300554
来源:简捷物联2025-07-31
这些资产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更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和业主的利益。此次成功案例仅是简捷物联旧改能力的一个缩影,除此项目外,简捷物联现已完成其余多个业主的旧改。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7-31
经查,袁光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搞钱色交易,退休后违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