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2-15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15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厅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厅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14
上述机构不服本公告决定的,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2-08
第九十四条 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2-06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7-02-04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处罚决定的执行。...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1-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不予受理:(一)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二)投诉事项不属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监管职责范围的;(三)投诉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示例3:投诉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受理情形(一)投诉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2.投诉事项不属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监管职责范围的;3.投诉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来源:法制网2017-01-25
只要审批机关作出了实质性处理结论,即便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如果当事人坚持要求适用行政许可撤销程序的,环保部门不得拒绝。...对于不当环评批复和查处公参投诉的争议解决,既可以通过复查和撤销行政许可程序,也可以运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这两类程序各有其长,通常不能互相取代。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1-24
强化执法考核和行政问责,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督。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7-01-1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行政诉讼。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1-17
上述机构如不服本公告决定的,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7-01-1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7-01-11
有些公众将原不属于环评的拆迁、就业、土地、赔偿等利益诉求通过环评集中表达,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不断增多,一些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甚至演变为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平台等,环评公众参与无力解决这些诉求,让公众对环评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产生质疑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1-05
上述机构不服本公告决定的,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1-05
经批准后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承办部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应写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和主管机关。4.
核发机关应自作出许可决定起十日内,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核发机关应当出具不予许可书面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权利
来源:南方电网公司2017-01-04
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