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19-07-05
结合“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系统”下发的全省尾矿库、填埋场名单,全省共需新增调查 1093个尾矿库、填埋场地块。...2.新增任务原则上可调剂使用云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余资金,不足部分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保障。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6月27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03
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及土地利用规划现状,编制韶关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建设用地准入的联动监督管理,2019年年底前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19-06-29
2019年6月6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评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加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评审规定(试行)》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9-06-29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全面启动,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二是加强信息公开。
来源:中国报告网2019-06-28
2014年4月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总超标率为16.1%,耕地土壤污染率接近20%。
来源:中国环境报电子报2019-06-19
要抓基础,总结农用地详查经验,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和土壤环境监管技术支撑。
来源:中国报告网2019-06-18
以土壤污染为例,从我国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来看,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场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6-17
中牟县时代乙炔气厂、郑州新谊化工有限公司、新郑市韩春化工有限公司、郑州联创工业防护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关闭退出,2020年年底前清除生产设备,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42号令)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6-14
一是全面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在典型区域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加强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6-14
指导督促各地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全面启动采样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污染物分布及地下水污染情况。3.强化农用地土壤风险防控。...(三)完善体系,建立监管平台,提升污染管控能力研究制定全省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评审等配套政策
,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五)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发生变更或者在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6-05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的委托对甘肃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预算超1000万,6月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中标信息,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来源:福建省环境厅2019-06-05
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逐步摸清全省土壤污染状况及面积分布。
来源:海门日报2019-06-02
深入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面,集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CSER土壤修复平台2019-05-30
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中标公告公示时间:2019/5/22招标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中标候选人: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0万元2019年5月22日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土地储备中心南城体育公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中标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9-05-28
来源:环保信息共享平台2019-05-23
【建设要‘动’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二)用途拟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拟收回、转让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22
第十条【土壤污染状况普查】省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第十一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下列建设用地,其土地使用权拟收回或者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终止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所在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拟开垦耕地调查和分类】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向所在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