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4-03-22
号经营范围:电力(热力)能源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供应和智能化管理;配电网建设与经营管理;售电业务;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研发与利用,新型大容量电池技术研发;电能存储技术研发与推广;氢能、高效太阳能技术开发;地热能发电及热利用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3-22
有条件的矿井,可利用周边余热余能,或开发地热能、太阳能等新能源,采用光热蒸发、低温多效蒸发等热法脱盐,实现绿色节能脱盐。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4-03-22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明确,2024年4月1日起,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03-22
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热应用,开展火电、工业、核电等余热利用。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常态化监管和后评估,及时优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运行策略。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2024-03-22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逐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推进建筑电气化水平,提高建筑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电气化普及率。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2024-03-21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2024-03-21
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抽水蓄能、氢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5.83%。煤层气产业体系初步构建。...严格落实能耗双控政策,把节能降耗作为减污降碳的源头措施,加大节能改造和余热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在替代“消费”方面,提高交通、工业、建筑等领域终端电气化水平,健全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建立以热电联产为主导,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相结合的多能互补供暖体系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2024-03-20
绿电和绿证是什么根据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的定义,绿电是指利用可再生能源,比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等生产的电能。...(含光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4-03-19
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热应用,开展火电、工业、核电等余热利用。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常态化监管和后评估,及时优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运行策略。...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热应用,开展火电、工业、核电等余热利用。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常态化监管和后评估,及时优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运行策略。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4-03-18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4-03-18
03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尚不完善依照目前法律体系,地热能具有三重属性,《矿产资源法》规定了其能源矿产属性,《水法》规定了其水资源属性,《可再生能源法》强调地热能的可再生能源属性。...03将地热能真正按照可再生能源管理适时修订《可再生能源法》,地热能不按照“热矿”管理,强调地热的可再生能源属性,明确采取等量回灌和井下换热方式开发地热的项目,不视作取用地下水资源,免除地热资源税。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3-18
《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务院2024-03-18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03-18
全面推进浅层地源热泵应用,有序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能资源,研究突破井下高效换热技术,建成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等中深层地热新技术示范项目。...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区域供冷供热管理办法,编制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十三)完善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调控。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开展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试点。
来源:《能源评论》2024-03-15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对我国绿证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在明确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的同时,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2024-03-14
试行)》(2023年11月发布,以下简称“新规则”),指出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主体从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扩大至全部风电(含海上风电、分散式风电) 、光伏(分布式光伏和光热发电) 、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