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07-07
并明确规定,化工园区应具备对所产生危险废物全部收集的能力,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化工生产废水纳管率达到...(十三)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化工生产废水纳管率达到100%。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来源: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07-07
建筑垃圾种类及常见实物三、管理要求属于建筑垃圾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及条文说明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3-07-07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宜黄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人民币,招标如下: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招标单位名称:宜黄县城市管理局招标工程项目:宜黄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3-07-06
由于曲阳县内尚未建设运营餐厨垃圾终端处置中心,经分类收集的餐厨垃圾需外运至具备处置餐厨垃圾的终端进行处置,让人民群众享受绿色健康的人居环境。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3-07-06
若鉴定为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则运至金山热电二期工程贮灰场进行填埋处置;废弃反渗透膜、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催化剂、检修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内
来源:庆阳市人民政府2023-07-05
第三十六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应当密闭、完好、整洁,并在车身清晰标示分类收集、运输的标识;(二)经转运站转运的生活垃圾,应当密闭存放、及时转运;(
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2023-07-04
第二十八条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规定配备作业人员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备,设置分类收运标志,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二)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分类收运生活垃圾
来源: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7-03
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50%以上的县(市、...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提高建材循环利用率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到2025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3-07-03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行“垃圾不落地”,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来源:聊城市住建局2023-07-03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07-03
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逐步推行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实现应收尽收。(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深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落实《山东省“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要求,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力争获批1—2家国家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50%以上的县(市、...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50%以上的县(市、
来源:无锡政府采购网2023-07-03
项目服务内容:无锡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街道)辖区范围内的道路综合保洁(含道路两侧绿化带及口袋公园)、无主垃圾清理、公厕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机械集)、沿街商铺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公交站台保洁、扬尘管控等环卫保洁一体化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6-30
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多个环节减量化、资源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6-30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2023-06-30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202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