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时政2014-12-15
-处理2013年5月,环保部通报华北六省市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结果,山东有14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
来源:张家口日报2014-12-10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环保部门部署和要求,该局开展了渗坑、渗井的再排查, 通过深入细致的全面排查,辖区未发现有渗坑排污问题,对渗坑排查整治工作今后仍将常抓不懈,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打击;加强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
来源:发改委网站2014-12-08
一是上一年借款人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保部门核定排放指标数量的;二是借款人近3年内曾造成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事件;三是借款人近一年内曾发生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法制日报2014-12-01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2-01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排污单位基本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并由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回排污许可证:(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新华日报2014-11-28
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私设暗管、渗坑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犯罪行为。
来源:法制网2014-11-20
他特别谈到了新环保法对企业的约束,新环保法要求所有排污企业都要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严禁逃避监管,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同时,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1-17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解读长期以来,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屡见不鲜。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2014-11-17
更有甚者,煤堆一侧500平方米的地块被倾倒了工业污泥,污泥经过长时间日晒和蒸发后已经龟裂,形成了渗坑。...不仅如此,在渗坑旁及场地另一侧的空地上,还堆放着大量的硫膏,硫膏经过氧化变质后,呈现红、绿、白等多种颜色,看上去令人惊恐。
来源:济南日报2014-11-14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长期以来,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屡见不鲜。本次修订环境保护法增加了严禁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1-11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解读:分析指出,这里的行为包括: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去年的两高司法解释中,提到了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可刑事拘留,因此新法对尚不构成犯罪的采取行政拘留,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补充,他说,例如两部分内容均提到了通过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污染物,执法部门便可根据实际情况
来源:天津北方网2014-11-04
去年的两高司法解释中,提到了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可刑事拘留,因此新法对尚不构成犯罪的采取行政拘留,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补充,他说,例如两部分内容均提到了通过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污染物,执法部门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解读:朱副会长告诉记者,这里的行为包括: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新华网2014-10-31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至今未按要求补办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生产设备均在生产;相关污染治理设施未建设,生产废气低空排放,生产废水排入厂内渗坑。
来源:宁夏新闻网2014-10-29
明确对政府在资金投入、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排污交易管理、许可制度,制定减少污染物排放措施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规定排污单位排污中,禁止将未经防治污染直接排放、擅自拆除、停止使用、损坏防治污染处理设施,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中国化工报2014-10-23
、扣押: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放射性的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21世纪网数字报2014-10-21
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或使用且排放污染物的;2、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使用且排放污染物的;3、应当取得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0-20
第六条【停产整治适用情形】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二)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使用且排放污染物的;(三)应当取得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北京晨报2014-10-18
办法指出,处罚对象除了未获得环评审批、治污防污设施未建成、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等行为,还包括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