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09-02
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重点涉重金属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着力加强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01
第十六条【许可排放量确定】审批部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以及依法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核定排污单位的许可排放量。
来源:我的钢铁网2021-09-01
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30
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落实国家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推进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 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和监管.落实国家建立非固定污染源减排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
来源:宁夏生态环境2021-08-25
实化总量管控,在规划环评审查阶段,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按照最不利条件分析并预留一定的安全余量,提出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限措施,作为调控区域内产业规模和开发强度的依据。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1-08-25
新建“两高”项目须同时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23
第六条举报下列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二)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昆明信息港2021-08-23
昆明市强化源头预防,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的污染防控,分解落实重点重金属减排指标和措施,将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建立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提出淘汰落后产能等减排措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8-19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要求排污单位执行更加严格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08-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2021-08-17
垫江县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构成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17
三、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推进“两高”项目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新(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8-11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在综合考虑环境容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排污单位。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8-10
第十四条 本省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除国家确定的重点水污染物外,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对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8-09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下达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计划和控制措施,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指标进行分解落实。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06
第十四条(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诚信管理)申请人、被审批人应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8-03
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单个企业或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允许的排放总量要求。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城市规划区及重点区域环境容量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