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2024-06-26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宜宾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方案》提出了宜宾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十大行动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工业重点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24-06-26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机关、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农牧、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来源:吉安县人民政府2024-06-26
持续推进重时领域节能降耗,加强城乡建设节能,加强能源节约高效利用。
来源:繁昌区人民政府2024-06-26
填补了我区目前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城乡建设管理中没有规范性文件的空白,促进了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发展、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明确刚性要求。...建立光伏项目的建设管理流程体系,强化企业的规范化意识,建立多部门协商共管机制,共同推动光伏项目的高质量实施和城乡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达成。三、研判和起草过程(一)起草初稿。
来源:ABB电气2024-06-25
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中提到需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
来源: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06-25
每年10月底前,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本地区当年方案实施情况。...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和联合执法,通过常规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对排水户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污水排放口设置
来源: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06-24
一是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或者方案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积极采用绿色生产技术,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监测并严格控制生产性粉尘排放;二是建设、施工、监理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规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信息报送工作;三是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24-06-24
合同示范文本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来源:攀枝花市住建局2024-06-24
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全市建筑领域推广应用,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搭建,推动数字建筑、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聚焦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关键技术攻关,补齐绿色低碳技术短板,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双轮驱动、两手发力。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06-21
招标人肥城市宏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肥城市宏安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024-06-21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06-20
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申报的绿色技术进行初审,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本级科技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对技术持有单位申报的绿色技术进行初审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6-20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4-06-19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规划建设便捷舒适的慢行道路设施,提升慢行通道的连续性和功能性,优化慢行交通环境。...第三十九条【绿色转型评价】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企业绿色转型相关评价要求、评价标准和绿色项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
来源:长治市生态环境局2024-06-19
深入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科技、生态系统碳汇等领域达峰方案编制,构建我市双碳工作1+x体系。...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园林绿化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十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4-06-19
和第五十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的规定。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4-06-18
(主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三)提高交通运输智慧低碳水平推进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倡导绿色出行。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