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31
探索试行与主要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挂钩的财政政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企业节能减排奖惩机制、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
来源:福建省政府2022-05-31
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完成国家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30
一是扎实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印发实施《汕头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加强督办调度,有力推进三大减排项目的实施,完成省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第一节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一、实施总体情况我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全省前列,水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显著
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6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0年)》,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七河”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面消除国控劣
来源:中国环境2022-05-30
在监管制度上,建立饮用水水源新污染物的防治制度体系,覆盖污水处理厂、医院、养殖场等污染点源,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加大监察力度,对主要污染物排放行业加强监管、检查、整改、验收,从根本上控制新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对水环境的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28
第三节 目标指标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实质成效,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持续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2022-05-27
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能源体系、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2-05-27
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达到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27
36.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8.3%,比2015年提高8.3%;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比例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2022-05-26
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大力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非化石能源快速增长,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压减煤炭消费总量,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共生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26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5-26
深化公园城市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蓝绿相依、山海城相融的一流生态基底更加稳固,绿色低碳的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更加深入人心。
(三)主要目标——到 2025 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x%。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2022-05-26
强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管理,对环境质量超标地区实施更严格的总量指标削减替代要求,严格新增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建立非固定源减排管理体系,实施全过程调度管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幅达到省考核要求,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