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部网站2007-06-04
这些售电公司完全可以是按我国《公司法》成立,由电监会认定资格的私人售电公司,尽管其出资人可以社会化,但其经纪人和职业经理人则应由熟悉电力工业特点、有一定的电力企业从业经历的电力辅业和多种经营分离出来的人员或退休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