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01-10
会上,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应急厅、水利厅、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先后汇报了有关情况,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来源:吉林省发改委2023-01-10
(四)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1-09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3.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监督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14.强化科技支撑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1-09
(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3-01-06
来源:山西省政府2023-01-06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3-01-06
(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税务局)(十八)金融扶持。...(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十六)用水支持。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全面开展规划和项目水资源论证,合理确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用水规模,提高用水保证率。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2023-01-06
原文如下: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5号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3-01-06
注册资本为100亿,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100%控股,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2023-01-05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13.强化招商项目落地。各地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亲情招商”“主官招商”等活动,围绕产业链精准招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吸引上下游企业落地配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经济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经济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13.强化招商项目落地。各地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亲情招商”“主官招商”等活动,围绕产业链精准招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吸引上下游企业落地配套。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05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统筹推进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分别配合做好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灌区排口等排口溯源整治和监督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04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各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共同推动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要会同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紧盯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各市县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责任,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2023-01-04
省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5号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来源:西藏发改委2023-01-04
原文如下: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华中能源监管局,各能源电力企业: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实施工作的通知
详情如下:省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5号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全文如下: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5号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