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08-18
公示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2023-08-17
六、措施步骤本方案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08-17
(九)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08-17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利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和民众对节能减碳紧迫性的认知。
来源: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08-16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公众立法参与权,提高立法质量,现按照《东莞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序规定》,公开面向社会对《条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9月11日,具体意见可以书信或电子文档
来源:古交市人民政府2023-08-16
》(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本次公告信息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国能太一2×1000mw退城进郊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国能太原第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国能太一2×1000mw退城进郊热电联产项目环评工作,目前环评单位已编制完成《国能太一2×1000mw退城进郊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来源: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08-15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08-15
加强气候投融资公众参与,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多方交流合作的平台,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和设施向公众开放。(五)强化考核督办。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08-11
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积极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扩大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绿色产品供给,依托山东省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
来源:巴彦淖尔市发改委2023-08-11
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倡导开展节电节水、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等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来源: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2023-08-11
“无废城市”建设公众参与机制有待完善,部分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对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再生、农业废弃物收集认识不足,绿色低碳意识尚未形成。...强化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及配套政策,确保做到“公开常态化”,为社会监督参与提供条件。(七)深化全民共建共享和区域合作。1.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
来源: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2023-08-11
完善环保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绿色低碳行动,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附件:1.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08-11
畅通噪声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倡导公众参与监督。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声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营造“全民参与,人人环保”的良好氛围。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2023-08-11
(3)推动全民参与生态陇南建设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来源:宁夏人大2023-08-10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宣传教育,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对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08-10
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倡导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志愿者等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活动,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努力营造全民共管共治共享氛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3-08-09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88号),现对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本项目新增的总量按照比例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削减平衡,污染物的总量能得到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3-08-09
拓宽宣传和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参与意识,形成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