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05
三、《细化规定(2021年本)》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同《分类管理名录》,具体如下:(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11-03
强化水源保护区监管,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手段,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加强应急水源运行管理和维护,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02
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强化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持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切实消除饮用水源风险隐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01
来源:青海新闻网2021-11-01
城乡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情况;城乡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道路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周边、城乡接合部、集镇等区域,以及河流湖库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优先推进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控制单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示范县等重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选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处理技术工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28
在重要河流、一级水源保护区增加水体监测点位,在环境敏感地区、人口密集区增加空气辐射质量监测点位。...不断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加快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逐步推进人口密集的重要乡镇开展乡镇备用水源建设。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28
水务部门负责对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或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再生资源拆解或加工利用等可能污染水源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依法查处;指导督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雨污分流设施。...加工利用等功能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不得设立在下列区域和地点:(一)城市主干道两侧;(二)公园、河道管理(保护)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排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旅游景点;(三)居民小区内;(四)铁路、港口、军事禁区、文物保护单位、水源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及周边距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26
医疗废物的运输路线必须经城市环保、管理部门确定,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其他危险废物的收集由处置单位与产生单位协商确定。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0-25
实施范围覆盖美丽宜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水源保护区1km范围内的行政村,国控、省控考核和清水通道沿线的庄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25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巩固县级及以上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成果,每年完成一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现状调查评估,应用遥感监测与人工巡查方式,适时识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出现的环境问题,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0-20
4.3 排放要求4.3.1 户用处理设备出水排入 gb 3838—2002 地表水ⅱ、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1997 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湖泊、水库等封闭水域或半封闭水域时
4.3.2 出水排入 gb 3838 中地表水ⅱ、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 中海水二类功能水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水域或半封闭水域时,直接排入执行表 1 中一级标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9
优化调整原有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逐步开展对危险废物填埋场、垃圾填埋场、重点工业园区和“千吨万人”及以上规模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地下水监测。...深入推进各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到2021年年底,完成现有农村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到2025年年底,完成镇级和“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5
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着力解决饮用水水源不达标问题,强化水源地、供水厂、水龙头水质监测与信息公开。...统筹推进污水治理与厕所改造、城乡建设工作相结合,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区、黑臭水体集中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0-12
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完成了30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排查,70个“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划定。...(二)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10-09
加强现有湿地资源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修复流域水生态,降低生态关联区土壤盐渍化,消除矿山造成的水源污染和土壤面源污染。加强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系统防治及建设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04
禁止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及重点预防区、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等区域,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破坏水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1-09-26
承压水含水层、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采。(九)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备案或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