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3-11-15
其中《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中提出,本次结算试运行开展省内现货市场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组织、交易出清、交易执行、交易结算全流程测试。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11-15
(十五)市场结算总体情况,包括结算总量、均价及分类构成情况,绿电、绿证交易结算情况,省间交易结算情况,不平衡资金构成、分摊和分享情况,偏差考核情况等。...(四)结算信息,包括各类交易结算量价信息、绿证划转信息、日清算单(现货市场)、月结算依据等。(五)争议解决结果。
来源:中国环境2023-11-14
延伸欧盟将建立中央交易平台负责cbam证书的交易结算,每张cbam证书都有一个唯一的标识号。
来源:亮报2023-11-09
在新能源云平台上,建站并网、消纳分析、补贴申报、交易结算等一站式服务一目了然。
来源:天津市工信局2023-11-08
第五章交易结算第十二条独立储能作为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分开结算购电费用与售电费用。...(七)售电公司服务费为代理服务价格与储能交易结算电量的乘积。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本方案内容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三节交易结算第二十五条绿电电能量与环境价值分开结算。其中,电能量部分执行中长期交易结算规则,环境价值按用户实际可获得的环境价值电量结算,环境价值省外优先于省内进行结算。...第三十七条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绿电交易结算结果等信息,在电力交易平台上完成绿证划转工作。第三十八条发电侧负偏差电量结算产生的不平衡资金在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中按绿电电能量结算电量比例分摊或分享。
第四章 交易结算第十九条零售用户结算(一)绿电电能量与常规电能量采用相同结算方式。(二)合同电量按照当月用户实际用电量的尖峰、峰、平、谷各时段比例分劈,由电力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各时段合同电量。...第六章 交易结算第三十六条基本原则(一)发用解耦结算。发电侧与用电侧电量解耦结算,发电侧实际上网电量、用电侧实际用电量分别与其合同电量进行比较,计算各自偏差电量。(二)合同电量和偏差电量分开结算。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3-11-07
1-10月,绿电交易结算电量累计达8.1亿千瓦时,惠及市内电力用户422家、售电公司17家,持续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了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提升了企业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来源: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11-03
自8月起开展省间多通道集中竞价周交易结算试运行,截至9月底已开展5轮交易。2023年前三季度,国家电网经营区省间交易电量完成103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3-11-02
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批发市场,电网企业负责零售市场,将电力批零市场运营管理主体分离,这将极大的方便零售用户进出零售市场,提高零售交易结算质量和效率,便于电网企业更好的调控代理购电规模和平籴电力市场,践行“电网企业应无歧视地向售电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
来源:首都电力交易中心2023-11-02
(3)自2023年9月起,北京地区绿电交易结算相关规则发生变更,具体可登陆首都电力交易平台信息披露模块查看《关于北京地区绿电结算相关原则的公告》。...2.根据《北京地区2023年市场化直接交易结算指引》,电力用户既未参与批发交易,又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售电公司签订结算补充协议,即视同为直接交易用户,其全部用电量按照批发市场超用电量价格结算。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3-10-31
(六)交易结算市场结算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包括电力批发市场结算和电力零售市场结算。...配合拟订现货电能量市场以及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负责组织中长期交易;负责中长期交易系统建设,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以及辅助服务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建设;负责经营主体注册管理、交易申报;开展电力市场政策宣贯、业务培训;提供电力交易结算依据及相关服务
来源:晶科慧能2023-10-31
,加强集训人员电力交易理解,提升交易结算能力和水平。...为期两天的集训分别围绕市场交易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对光伏电站及用户收益的影响、交易中心平台操作、江西电交易结算分析以及居间收益分成探讨等基础培训内容进行介绍和分享,并且还安排了电交易结算相关的课后练习部分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3-10-31
采集数据应满足现货市场交易结算数据需求,系统存储的电能量数据至少保存10年。(2)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所有数据均来源于现场运行的关口计量装置。原始计量数据不得修改。
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3-10-31
当省内市场化机组参与省间电力现货售电时,其成交结果叠加至中标机组对应时段的中长期交易结算曲线开展偏差结算。...4.4市场运营机构(一)交易机构负责经营主体注册、市场申报、中长期交易组织、合同管理;负责出具市场结算依据并发布交易结算信息。
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2023-10-31
若在广西以外的行政区域开展过售电业务,请于2023年11月 30日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电力交易中心的交易信息、批发侧交易合同(协议)、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结算单等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