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3-03-14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非法排放总磷的单位进行检举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奖励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来源:龙湾区人民政府2023-03-07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02-20
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2023-02-17
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污泥等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2023-02-17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莆田市人民政府2023-02-16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
来源:樊城区人民政府2023-02-09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实施全过程监控,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1-30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1-28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关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及以副产品名义逃避监管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19
佛山市印发《佛山市开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方案》,计划从2023至2025年,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含重金属污染物环境犯罪行为
来源:莎车县人民政府2023-01-11
严格环境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络,加大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04
因地制宜加快连接港区管网建设,做好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严格管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严厉查处船舶污染物非法排放行为。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2023-01-04
对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达到“后果特别严重”的严重破坏环境犯罪,要依法严惩。...田某明购买上述“硫精砂”后,存放在不具备保存条件的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某堆场内并对外销售,直至2020年10月29日被查处,现场扣押田某明等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的含砷危险废物598.77吨。
来源:广西生态环境2022-12-27
第三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一)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20
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严格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2022-12-12
开展以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为重点,优先选择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的场地和因非法排放水污染物造成地下水含水层直接污染,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与防控工作。(三)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1-30
大力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管控,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等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镉等重金属污染物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河南环境2022-11-29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二)非法排放、倾倒、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2-11-29
查处情况废矿物油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列为危险废物的物质,具有毒性和易燃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