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建材报2020-12-03
陕北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参照关中地区错峰生产方案执行。...陕南地区属非采暖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应严格按照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降低生产负荷,参照关中地区制定错峰生产方案。《通知》强调,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要切实做好冬季错峰生产计划工作。
来源:数字水泥网2020-12-02
最新消息,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釆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要求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错峰生产。对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由各市工信
来源:中国建材报2020-11-09
自9月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分管领导及工信厅原材料处主要负责人就如何制定今年采暖季水泥错峰生产方案进行实地走访,在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此通知。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0-14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关于“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精神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 847—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9-22
4月底前完成vocs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制定,5月至10月实施涉vocs行业错峰生产,削减臭氧峰值。(市生态创建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2.推广vocs治理设施用电监控系统建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9-03
完善化工、建材、铸造等高排放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实施差别化管理。...没有完成年度目标的地区,要加大错峰生产力度;凡未列入管理清单的工业炉窑、生物质锅炉一律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相关行业企业,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7-23
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针对钢铁、建材、铸造、有色金属、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08
削减秋冬季污染物排放,科学制定全市错峰生产方案。重点组织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污染减排比例满足应急预案要求。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09
凡未列入工业炉窑管理清单、也未开展治理且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26
对水泥等重点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并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3-25
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强化督查的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0-03-25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24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3-06
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参与)(十三)实施vocs专项整治。
来源:咸阳日报2020-03-04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工业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特点以及大气扩散条件等,针对颗粒物污染与臭氧污染研究制定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
来源:联合资信2020-02-26
2019年底,东三省、河南、山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自治区陆续发布了2019—2020年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方案。从时间上看,各地区略有差异。大部分北方地区停窑4个月,新疆停窑时间最长7个月。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02-06
为保障疫情防控防护用品、药品等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此类企业暂停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限产限排规定,一律纳入民生保障类企业进行管控,一律从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清单中移出,暂停执行错峰生产规定。
来源:中国水泥协会信息研究中心2020-02-04
随着错峰生产政策的逐年推进,如部分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方案不到位,部分地区错峰方案中差异化政策不合理问题,过于频繁临时性管控措施带来的安全问题,水泥窑磨“一刀切”停产导致阶段性的局部市场供需矛盾问题,都需要不断完善和出台细化措施
来源:中国水泥网2020-01-20
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转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工信微报2020-01-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近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河北、湖北、浙江等地陆续发布了2019-2020年采暖季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