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我的钢铁网2018-12-29
10月29日,《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铁精矿、烧结矿、球团矿等散状物料储存和输送密闭改造,完成钢渣处理设施密闭治理,提高烧结机尾
来源: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2018-12-26
(5)宁波宝丰冶金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历经10年努力,2017年底在国内外钢厂中率先实现钢渣处理低成本高效率零排放。...提升我国钢渣处理利用技术水平,相关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国家及省部级奖励10项,获批专利50余项,建立了专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来源:大众日报2018-12-24
全市现有500余家涉钢渣处理的企业,但只有43家具备完善的环保手续,其他企业处置能力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钢渣没有正规的堆存及消纳渠道,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来源:世界金属导报2018-12-14
四是生产车间封闭,烧结机、球团竖炉等生产设施以及高炉出铁场、钢渣处理设施应封闭,炼钢车间设置屋顶罩,炼钢、轧钢等主要生产车间应封闭,鼓励对焦炉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1-21
现有企业在执行表1的排放浓度限值前,执行现行db37/2376-2013、db37/990-2013 的有关要求;其中,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内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以及废酸再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统一执行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1-15
有序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钢铁企业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转炉一次烟尘、钢渣处理、废酸再生除外)分别不高于10、50、150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1-15
有序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钢铁企业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转炉一次烟尘、钢渣处理、废酸再生除外)分别不高于10、50、150...有序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钢铁企业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转炉一次烟尘、钢渣处理、废酸再生除外)分别不高于10、50、150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1-14
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及产品运输全面达到超低排放,即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完成钢渣处理设施密闭治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1-14
来源:三明日报2018-11-13
将推进烧结、炼铁等原料堆场的密闭改造,推进散状物料皮带通廊的密闭改造,推进烧结、炼钢等主要生产车间及高炉出铁场、钢渣处理设施密闭改造;所有物料落料点、破碎筛分设备等配备集气罩和除尘设施,或采取喷雾抑尘措施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0-29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2018 年12 月底前,基本完成铁精矿、烧结矿、球团矿等散状物料储存和输送密闭改造,完成钢渣处理设施密闭治理,提高烧结机尾、环冷机废气捕集率,烧结机尾区域不得有可见烟尘。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0-29
来源:我的钢铁网2018-10-23
⑴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验收,烧结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其他生产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气除外)分别不高于10、50
来源:启迪桑德2018-10-22
除了以上提到的钢渣处理常规技术及其新发展,近年来也产生了一些全新的技术值得关注。...破碎、筛分及磁选应该根据一次钢渣处理的情况进行灵活调整。钢渣处理工艺经常设置磨制环节,例如文献和中。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19
其他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酸再生除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3、50mg/m3、150mg/m3。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0-09
(7)钢渣采用热焖工艺,热焖车间、钢渣堆场、钢渣破碎磁选车间封闭,钢渣处理各车间产尘点设置干雾抑尘装置或抽风除尘装置。
来源:经济观察网2018-10-04
其中,a类指的是,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验收,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气除外)分别不高于10、50、150
来源:河北环保发布2018-10-01
排放限值的设定达到了国内外现行标准的最严水平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35mg/m、50mg/m;其他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
来源:河北环保发布2018-09-28
a类: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验收,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气除外)分别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