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3-08-28
省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根据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本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六十四条 本省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排污总量指标储备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或者从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中取得。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08-28
三是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污染物排放监管。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厂“装、树、联”要求,强化污染物自动监控和自动监测数据工况标记,加强对焚烧飞灰处置、填埋设施渗滤液处理的全过程监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3-08-16
运营的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侵权人请求其与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人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故意出具失实评价文件的;(二)隐瞒委托人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事实的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2023-08-10
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区域削减、碳排放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来源:宁夏发改委2023-08-0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08-03
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关,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升级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
来源:新疆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08-03
来源:新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08-03
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2023-08-01
发改、水务、农业、住建、科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7-31
属于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二)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3)按照污染物排放口、主要生产设施或者车间、厂界申请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07-18
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废气、废水、重金属、噪声等污染物的,依法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3-07-06
(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严把环境、行业准入关口,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环评报告文件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3-06-21
《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将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大气污染物纳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
来源:天津发布2023-06-09
出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创新提出总量指标“先用后补”“跨区调剂”“差异化替代”。建立完善生态质量、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新污染物监测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6-08
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6-07
其他一些国家的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五、本标准涉及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及对违反标准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5-19
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方案、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信息;(五)按照污染物排放口、主要生产设施或者车间、厂界申请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03-28
(三)园区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