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10-15
答: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坚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在省级电网和区域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之外,2017年底,出台了《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
来源: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2021-09-09
虽然《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提出,抽水蓄能电站、电储能设施属于与输配电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得纳入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范围,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
来源:电价研究前沿2021-07-20
(二)输电工程定价参数方面1.权益收益率《原办法》参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核价参数确定,其中,实际利用小时达不到设计值75%的,资本金收益率可适当降低。...费率水平上,《原办法》规定,运维费率按不高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6〕2711号)新增资产运维费率标准的80%确定,折算运维费率为4%,实际核定存量专项工程价格时,运维费率取
来源:电价研究前沿2021-07-09
原办法参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核价参数确定,其中,实际利用小时达不到设计值75%的,资本金收益率可适当降低。...费率水平上,原办法规定,运维费率按不高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6〕2711号)新增资产运维费率标准 的80%确定,折算运维费率为4%。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7-02
2019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又发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指出,抽水蓄能电站不得纳入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范围。
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2021-06-29
上述通知印发一个月后,国家发改委于2019年12月9日发布《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再次强调,抽水蓄能电站不得纳入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范围,这意味着抽水蓄能成本无法通过产业链进行疏导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1-06-25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明确提出抽水蓄能电站相关费用不纳入电网企业准许收益,但对该费用如何疏导并无明确规定。
来源:电联新媒2021-06-24
2019年修订印发的新版本《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规〔2019〕897号)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继续坚持这一原则,抽蓄电站被认定为“与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费用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21-06-22
根据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抽蓄电站是与省内共用网络输配电业务无关的固定资产,不能纳入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范围。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1-06-17
1.输配电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1-06-15
来源:电联新媒2021-06-10
首先,允许深圳市结合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单独制定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综合考虑深圳的发展需求和电网建设情况合理核定深圳输配电价。
来源:能源杂志2021-05-31
容量电费与电量电费比例计算公式为:容量电费:电量电费=(折旧费+人工费):运行维护费(不含人工费)3.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711号)第十六条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21-05-25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明确抽蓄电站是与省内共用网络输配电业务无关的固定资产。
来源: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1-05-08
发改委价格司曾经在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中提出不能把储能的投资和建设成本作为输配电价定价成本的组成部分。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1-04-13
七、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一)输配电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