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12-07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第十四条申请本扶持的企业或机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园区管理运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