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2024-07-24
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两高”项目相关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为转型发展项目腾出环境容量;严格执行有关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来源:济源示范区管委会2024-07-24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7-23
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四)有序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2024-07-19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煤电项目除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2024-07-18
除电力和热力生产供应行业以外,其他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推动焦化产业链向下游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延伸。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7-17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国家粗钢产量调控目标。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7-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07-11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2024-07-10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2024-07-05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2024-07-05
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改、扩)项目原则上达到环境绩效a级和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来源:娄底市生态环境局2024-07-01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链布局,开展传统产业集群排查整治,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2024-07-01
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2024-06-26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达不到国家或者行业最低环保、能耗等标准或超过排放控制总量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2024-06-25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改扩建项目方可投产。推动石化产业链“控油增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4-06-24
来源:工信部2024-06-19
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或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50%省区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不得从省外置换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