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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3年10月受理市场主体准入公示结果的公告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3-10-31

      6. 10月申请变更用电类别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的安徽创亿食品冷储保鲜有限公司(户号:3403591879996)等875个用电户号符合条件,现发布2023年10月份用电户号变更结果(附件6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3-10-31

      (4)电力用户用电类别变更,不再满足市场准入条件。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经营主体存在上述情形的可申请退出市场,并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退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1)市场退出原因。...(4)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发生并户、销户或者用电类别、电压等级等用电信息变更时,电力用户应先在电网营销办理变更业务,变更信息由营销系统同步至电力交易平台;发生新增户号时,电力用户在电网营销办理业务完成后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3-10-30

      第七十八条【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零售用户或者售电公司关联的用户发生并户、销户、过户、改名或者用电类别、电压等级等信息发生变化时,经营主体应当在电网企业办理变更的同时,在电力交易机构办理注册信息变更。...(二)因国家政策、电力市场规则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原有经营主体非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市场的情况;(三)因电网网架调整,导致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的发用电物理属性无法满足所在地区的市场准入条件;(四)电力用户用电类别变更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3-10-13

      并列计量点,应执行分时电价的用电类别单个计量点容量不足50千瓦(千伏安),未叠加计算应执行分时电价的用电类别总容量,分时标志为“否”,导致容量达50千瓦(千伏安)时“应执行分时电价未执行”。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2023-10-12

      第三章市场主体第一节市场化用户第十一条属于工商业用电类别,且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法人条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电力用户可注册为市场化用户。...零售平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动获取归集电网企业营销计量点档案信息,包括计量点的用电类别、电量、电压等级等,其中售电公司用电档案由与其登记零售关系的用户的用电档案进行归集。

      0.4161元/千瓦时 贵州2023年10月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公告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3-10-08

      测算2023年10月代理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以下简称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为 0.4161 元/千瓦时,其中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偏差费用折价为-0.0018 元/千瓦时。

      来源:海南省发改委2023-10-08

      依此类推,某计量点为工商业用电类别的,该计量点内所有终端用户均按工商业用电类别计费;某计量点为农业用电类别的,该计量点内所有终端用户均按农业用电类别计费。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3-10-07

      主要内容包括如下:7.2.1.售电公司可结合自身业务领域、业务服务范围以及用电特性曲线需求,合理设定签约用户的用电类别、用电量范围及注册地等套餐条件。...7.2.挂牌交易挂牌交易指售电公司在交易系统制定并发布电能量、需求响应挂牌套餐,按用电类别、年用电量范围及注册地等条件设定套餐适用的用户范围。套餐发布后,用户可以自主选择套餐并完成零售交易。

      海南进一步明确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及公摊收费有关问题 11月1日起执行

      来源:海南省发改委2023-09-21

      电网企业与非电网供电主体进行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以下简称计量点)全部执行居民、农业、工商业用电类别之一的,终端用户用电类别与对应计量点保持一致。...电网企业与非电网供电主体进行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以下简称计量点)全部执行居民、农业、工商业用电类别之一的,终端用户用电类别与对应计量点保持一致。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9-15

      因行业分类变化导致用电类别变化的,按照改类办理。...,应当办理改类手续;(三)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的,按照本规则第一百条第一项处理。

      辽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照居民生活<mark>用电类别</mark>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执行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2023-08-14

      通知指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照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执行。

      来源:海南省发改委2023-07-25

      一、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各时段价格及时段划分保持不变。二、工商业用电类别的各时段价格计算方式仍保持不变,仅对其时段划分进行调整。

      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3-06-30

      在国家功率因素调整电费政策未完善前,继续按照原用电类别对应的标准执行。(二)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暂继续按原用电类别确定。

      海南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及公摊收费有关问题

      来源:海南省发改委2023-06-20

      二、转供电价格政策(一)转供电终端用户用电类别的确定电网企业对具体总表或计量点总表执行居民、农业、工商业用电类别的,转供电主体按同一类别对该总表或计量点挂载的终端用户明确其用电性质。...(二)执行居民、农业用电类别的电价执行标准受电端指终端用户挂载所在电网公司的具体总表或计量点,总表或计量点采取按比例划分居民和商业电量的,按终端用户的用电性质,分别归属居民和商业。

      对新电价有疑问?解答来了

      来源:浙电e家2023-06-08

      浙江省发改委函件明确,基建等临时用电属于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别,应按新政策标准同样执行。两部制电价里的需量和容量什么意思?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电价分为两部分。

      0.4018元/千瓦时!贵州电网2023年6月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公布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3-05-3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3年6月代理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以下简称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为 0.4018 元/千瓦时,其中交叉补贴等相关损益为-0.0172 元/千瓦时、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偏差费用单价为

      来源:人民网2023-05-22

      “从三大用电类别来看,这一轮输配电价核定改革对工商业用户产生影响较为明显。”

      来源:电联新媒2023-05-15

      在第二监管周期中,《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规定,输配电价分类“以现行销售电价分类为基础,原则上分为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类别,有条件的地方可实现工商业同价。”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2023-04-23

      第三章市场主体第一节市场化用户第十一条属于工商业用电类别,且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法人条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电力用户可注册为市场化用户。...售电公司可按用电类别、用电量及注册地等字段设定套餐适用范围,并明确用户签约的截止时间。售电公司完成套餐配置,零售平台将自动生成对应的电子零售合同文本。2.套餐上架。

      来源:甘肃省政府2023-04-19

      第三十六条 电力用户不得有下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一)擅自改变用电类别;(二)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三)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四)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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