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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环评类别”相关结果9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10-13

      针对民营企业反映改扩建项目环评繁琐问题,按照改扩建项目与新建项目区别对待原则,结合不同行业企业情况,研究改进环评管理,简化环评内容或降低环评类别。...(二十)针对民营企业反映改扩建项目环评繁琐问题,按照改扩建项目与新建项目区别对待原则,结合不同行业企业情况,研究改进环评管理,简化环评内容或降低环评类别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10-12

      (二十)针对民营企业反映改扩建项目环评繁琐问题,按照改扩建项目与新建项目区别对待原则,结合不同行业企业情况,研究改进环评管理,简化环评内容或降低环评类别

      来源:日照环科所微信2016-08-23

      1确认是否需要环评项目建设前,建设单位按照《环保法》、《环评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确认项目是否需要环评及环评类别(书、表、登记表或豁免),具体还需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来源:水生态文明2016-08-05

      1.越权审批(超越审批权限);2.降低环评类别;3.简化程序(无听证、专家论证程序等)4.评价机构资格欠缺(无评价资质或超越核准的资质)。8 环评文件调取方式?1.网上搜索。

      来源:固废观察2016-07-21

      关于加强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着力维护公共安全的通知(2012年8月16日,环办〔2012〕109号)104.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2012年10月8日,环发〔2012〕118号)105.关于电池制造项目环评类别问题的复函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整理2016-07-18

      关于加强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着力维护公共安全的通知(2012年8月16日,环办〔2012〕109号)104.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2012年10月8日,环发〔2012〕118号)105.关于电池制造项目环评类别问题的复函

      再见了 环评上岗证!环保部废除上岗证管理办法等121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15

      着力维护公共安全的通知(2012 年 8 月 16 日,环办〔2012〕109 号)104.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2012 年 10月 8 日,环发〔2012〕118 号)105.关于电池制造项目环评类别问题的复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6-30

      严禁接受环评机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六)严禁默许、纵容或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接受环评机构有关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七)严禁暗示、默许、要求有关部门或者人员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类别

      【重磅】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6-02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核技术利用项目类、电磁类、铀矿地质勘探及退役治理类环评类别进行调整简化,印发《关于实施对公共场所柜式x射线行李包检查设备最终用户免于辐射安全管理的公告》《关于放射性药品辐射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时代周报2016-03-01

      此后,环保部还陆续发布了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火电、水电、钢铁、铜铅锌冶炼、石化、制浆造纸、高速公路等7个重点行业环评审批原则,调整了部分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和环评类别

      来源:环保部2016-02-25

      (2015年本)》、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火电、水电、钢铁、铜铅锌冶炼、石化、制浆造纸、高速公路等7个重点行业环评审批原则,科学调整了部分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和环评类别

      来源:法制日报2015-04-01

      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严禁要求有关部门或者人员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类别、拆分审批、超越审批权限审批环评文件;严禁为建设单位指定或者推荐从事环评、验收调查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严禁通过暗示、默许、同意或者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人员违反审批程序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3-30

      第六条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严禁有以下行为:(一)要求有关部门或者人员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类别、拆分审批、超越审批权限审批环评文件;(二)为建设单位指定或者推荐从事环评、验收调查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三)通过暗示

      环保部印发《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

      来源:环保部2015-03-27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严禁有以下行为:(一)要求有关部门或者人员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类别、拆分审批、超越审批权限审批环评文件;(二)为建设单位指定或者推荐从事环评、验收调查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三)通过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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