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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污染责任人”相关结果436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5-30

      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关于更新河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公告及移出清单公告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5-27

      对达到确定的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防止对未经治理与修复或治理与修复不达标的污染地块进行再开发利用。2022年5月20日

      甘肃陇南:合理谋划武都、成县等热电联产项目 加快武都、宕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

      来源:陇南市政府2022-05-18

      暂不开发利用或者现阶段不具备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由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负责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甘肃陇南市:有序推进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建设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2022-05-18

      暂不开发利用或者现阶段不具备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由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负责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甘肃陇南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5-18

      暂不开发利用或者现阶段不具备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由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负责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广东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4月)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5-18

      三、有关要求(一)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1.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陇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18

      暂不开发利用或者现阶段不具备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由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负责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5-17

      应急处置危险废物以及防治其次生环境污染产生的清运、处置费用以及危险废物鉴定、环境损害评估、环境监测、环境治理与修复等费用由污染责任人承担;无法确定污染责任人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27

      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全面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27

      按要求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向社会公开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方案的主要内容。...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项目施工过程信息公开,修复施工期间,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应当设立公告牌和警示标识,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26

      8.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实施修复,进行后期管理或使用的。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25

      第二十七条【土壤污染责任人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24

      四、鼓励小方量土壤污染的地块自主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可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自主实施修复工作。...污染土壤处置完成后,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地块项目为单位编制修复、处置总结报告,经专家咨询后,向处置单位所在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报备。

      来源:中国人大网2022-04-22

      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印发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集成。

      发布会实录 | 河南省敲定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13

      达到风险管控或修复要求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移出名录后,方可开发利用。二是严格落实风险管控。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推动责任主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4-06

      第三十三条 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2-03-30

      五是指导企业自主分级分类开展建设用地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六是简化涉及农用地等变更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的相关内容;七是引导企业采用多元化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并提升治理水平;八是加强对土壤污染责任人和土壤污染治理从业单位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

      三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25

      持续推进《名录》中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对纳入《名录》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移除或者清除污染源、污染隔离阻断、环境监测等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17

      第十条 项目单位应为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责任人缺失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作为项目单位,项目立项批复单位、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单位不得作为项目单位。

      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2年第二批)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3-15

      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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