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3-02-21
2020年3月,德清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被告德清某保温材料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70万元(案涉行政罚款在本罚金中予以折抵,不重复执行);被告人祁某明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来源:广西生态环境2022-12-27
三、案件启示(一)本案办理过程中,经初步研判,群众举报的线索涉嫌污染环境罪,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将线索通报给公安机关。...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