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2024-06-12
开展市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查评估工作,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制度与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十四、实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推动锅炉和炉窑稳定排放达标。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2024-06-07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2024-06-06
坚决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2024年、2025年约束性指标。(二)力争性指标。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4-06-03
2021年电力颗粒物、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2500万吨,2023年底三项污染物总量为110万吨,对蓝天白云没有影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5-30
第七条上年度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未完成的地区,本年度不得通过指标置换、申请划拨等方式,获取相应的排污权指标。...(1)上年度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2)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未完成的;(3)被实行区域限批的;(4)其他依法依规不能划拨的情形。
来源: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05-24
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产业园区,原则上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科工园片区禁止新建、改扩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来源:自贡市水务局2024-05-23
摸清园区外涉水分散企业排水量、排水浓度等情况,引导具备条件企业实施工业废水纳管、深度治理或资源化利用等,削减入河污染物总量。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5-23
上年度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区域,不得开展增加本行政区域相关污染物总量的排污权交易。
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2024-05-16
,纳入全市水环境质量评级的市控及以上4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3.18%以上;18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5-14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25.试行小微污染物总量指标豁免。...纳入联动试点的产业园区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确定),在环评审批中,建设单位免予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5-1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5-11
合理高效配置环境资源,优化完善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管理,优先保障环保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且在“十四五”期间可以投产或达产的建设项目。(九)简化环评文件编制。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05-11
对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城市道路、城市管网及管廊等5类建设项目可免予办理备案手续;对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纺织服装、通用设备制造业等9类建设项目可开展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免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2024-04-15
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市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全市统筹调剂污染物总量指标和环评预审机制。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12
四、你公司要认真落实和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核定为:化学需氧量0.435t/a、氨氮0.043t/a。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04-11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4-08
2025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力争全省pm2.5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11个以上城市达标。...涉及产能置换、能耗替代、煤耗替代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同步关停、能耗煤耗及新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措施落实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08
上年度大气未达到要求的区域,不得开展增加本行政区域相关污染物总量的排污权交易。五 、规范排污权储备明确储备来源。生态环境部门可通过收回、回购等形式开展排污权储备。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4-0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4月2日发布关于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优化集成电路相关行业环评分类管理,优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等措施,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