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阿拉善盟能源局2026-01-30
3.项目本体和送出工程应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选址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符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达茂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1-06
2.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项目场址及接入线路路径应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与周边居民区保持合理距离,并取得旗自然资源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5-12-25
试点单位应科学制定危险废物运输路线,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得私自变更运输路线。收运过程,严禁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同车混装。
来源:乌兰察布市发改委2025-12-24
2.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选址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
来源:贵港市发改委2025-12-23
3.土地与规划项目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不得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12-22
5.申报项目场址、送出工程需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选址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并取得县级及以上国土、林草、水利、生态、文物
来源:阿拉善盟能源局2025-12-17
项目本体和送出工程应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选址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并取得旗级等主管部门排查意见。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2025-12-16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水源保护区河流、重点水库、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对化工、石化、水泥、火电、表面处理(涉电镀工艺)、印染、造纸、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监管行业的环境风险防控。
来源: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12-16
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5-12-16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障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一级保护区隔离网约2000米,保护区标识牌12个,村庄告示宣传牌3个,交通警示牌4个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截污治理主管总长约
来源:巴彦淖尔市能源局2025-12-10
2.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风电选址及送出线路路径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并取得旗县区相关主管部门排查意见。
来源:呼伦贝尔市能源局2025-11-26
2.项目本体和送出工程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选址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并取得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林草、生态、文物、军事等主管部门排查意见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5-11-25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5-11-1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2025-11-06
第十条 下列区域不得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一)公路建筑控制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二)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三)高压走廊(包括22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15米内、500
来源:湖北省能源局2025-10-30
新能源发电项目符合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项目选址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点、军事禁区等敏感区。
来源:湖北省能源局2025-10-29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10-23
严禁在地震活动断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世界遗产、世界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5-10-21
建立健全26条重点河流、51个化工园区、51个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源企业应急设施建设维护水平,完善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环境风险防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