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3-16
三、工作目标通过持续开展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力争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我市城乡生活污水基础处理设施,实现我市中心城区、兴宁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和镇(街道)污水处理率达到85%...市政府关于开展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通过开展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以县(市、区)、镇(街道)、村(居)生活污水处理基础项目建设为重要载体,以科学规划、全面覆盖、无一漏网为基本要求,坚持全面治理与重点改造并重,确保梅州市城乡生活污水基础处理设施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