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宿州市人民政府2024-11-18
(1)主体设施应包括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再生产品生产设施、原料及成品贮存设施等。...对现状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评估及优化,建立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建立处理工艺经济可行、处理设施配置合理、技术可靠、环保达标、国内领先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来源:黑龙江人大2024-11-04
鼓励相邻地区共建共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