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4-05-06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布局和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保障设施用地,加大有效投入,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促进固体废物就近利用处置。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1
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和利用处置能力情况,定期发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第八条〔规划布局建设〕 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固体废物利用处理设施,统筹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乡村的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