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4-12-20
电力用户确有增产需求的,可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超额申请,申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提交后在当月月内用户侧合同转让交易中,不可转让出电量。
来源:华中能监局2024-12-18
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开展合同转让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电能量交易包括集中交易和双边协商交易两种方式。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12-13
3.新能源外送交易新能源外送交易按照我委后续印发的外送交易方案执行,相应发电侧合同转让交易按市场需求适时开展。...(3)新能源外送交易新能源外送交易按照我委后续印发的外送交易方案执行,相应发电侧合同转让交易按市场需求适时开展。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4-12-12
(5)组织月度合同转让交易、回购交易(电网企业如有回购需求,可通过挂牌交易方式开展)。(6)按需开展富余优先发电电量认购交易。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4-12-11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4-12-10
深刻认识调度运行和电力交易的关系在电力市场体系中,电力交易权主要包括电能量交易、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辅助服务补偿交易、容量交易、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以及绿电绿证交易等多种形式。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2024-11-27
日内滚动撮合交易、合同转让交易中的价格不纳入市场相关最高(低)价计算。第十四条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偏差电量以售电公司为整体进行偏差结算。售电公司收益为其在批发市场购电费用和零售市场售电收入的差额费用。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4-11-27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4-11-05
市场化合同转让交易以月度(多月)、月内(多日) 为周期组织开展;优先发电合约电量转让交易以年度(多 年)、月度(多月)、月内(多日)为周期组织开展。...关于交易品种,经营主体可参与的由各电力交易机构组织的中长期交易品种主要包括省间中长期交易、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后期根据市场需要,增加其他类型交易品种。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4-11-01
第一章省内批发市场、1电能量交易、1.2火电电能量交易,以及第一部分交易方式、第一章省内批发市场、2 合同交易、2.1.2.2 火电合同转让中关于火电交易组织相关内容,修改如下:省内火电电能量(增量)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在月度
来源:云南能监办2024-10-28
批发侧绿色电力交易云南绿色电力交易现阶段主要包括直接交易和事前合同转让交易。事前合同转让交易包括发电合同、用电合同转让,绿证部分随电能量部分一并转让。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4-09-23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关于四川省内电力中长期市场按工作日连续开市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内中长期市场由每周交易两次调整为按工作日连续开市,增加发电侧代理购电合同转让交易
来源:亮报2024-07-25
2016年首次开展年度交易组织;2018年中长期市场化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千瓦时,市场化用户突破1万家;2020年中长期市场基本建立“年度+月度+月内”定期开市、“电力直接交易与合同转让交易交替组织”的交易模式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4-07-22
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电能量交易、绿电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交易方式包括双边协商和集中交易,其中集中交易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滚动撮合交易和挂牌交易等。
来源:华中能监局2024-07-17
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分为电能量交易、绿电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电能量交易包括富余可再生能源交易和高峰电力互济等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滚动撮合。(四)明确交易组织及流程。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4-06-18
超发电量的合同价格为同类型电源当月中长期交易加权均价(不含电供暖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绿电交易电价为电能量电价)。发电企业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发和少发电量视为允许偏差电量。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4-05-06
超发电量的合同价格为同类型电源当月中长期交易加权均价(不含电供暖交易、合同 转让交易,绿电交易电价为电能量电价)。发电企业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发和少发电量视为允许偏差电量。
来源:吉林电力交易中心2024-03-18
11 次新能源与用户直接交易,4 次节假日短期交易,4 次绿电交易,总成交规模 318.91 亿千 瓦时;组织开展 10 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总成交规模 134.53 亿千瓦时;组织开展 121 次合同转让交易
来源:中国能源网2024-03-01
2月27日,甘肃d+3日滚动融合交易全面上线运行,市场主体可在同一场次交易中便捷参与发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用户侧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交易,有效提升了交易的灵活性和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