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1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转移符合豁免要求的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使用符合标准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和警示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来源:聊城人大2023-12-27
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和公安等部门应当共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运输车辆行驶轨迹动态信息和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信息,加强联合监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