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10-08
存在多层级非电网直供电的,非电网直供主体之间可协商分摊损耗比例,终端用户承担的损耗最高不得超过12%,未明确分摊比例的,损耗比例按非电网直供主体数量平均分摊。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6-09-30
并网主体经与电力调度机构协商后仍有争议的,可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出申诉。无异议后,由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并将结果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因电网原因需变更发电侧并网主体检修计划的,电网企业和并网主体应按照事前约定或事后协商的方式解决。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应按照职责分工,按要求披露相关检修计划及原因。
来源:烟台市人民政府2026-09-30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推动基层协商制度化,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强化薪酬分配指引服务,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引导工资分配向一线岗位倾斜。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9-30
电网企业应在2025年11月30日前与项目投资主体协商完成存量项目档案改造,按项目拆分购电户,未及时完成改造的,暂按项目备案容量比例拆分购电户电量;新增项目原则上应与购电户一一对应,电网企业与项目投资主体协商新增开户处理
来源:容县人民政府2026-09-30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拓宽协商领域、丰富协商形式、增强协商实效。
来源:电联新媒2026-09-29
若据此仓促协商意向价格区间,后续数据完善后往往超出原定范围,导致双方陷入被动。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9-29
来源:河北人大2026-09-29
第六章 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第六十三条【区域协同】 本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及周边地区强化污染防治联动协作,协商区域污染防治重大事项,协调跨界污染纠纷,共同做好区域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人民政府应当以共建共享、受益者补偿和损害者赔偿为原则,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鼓励、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
来源:南方电网报2026-09-29
参会各方就枯期运行方式优化的总体思路及安全边界形成共识,对枯期运行风险防控与协同保障相关要求作出进一步细化;协商搭建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分析、风险研判、应急协同及问题闭环处置等系列协同工作机制。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6-09-28
公告显示,因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内容发生较大调整,为确保项目实施符合最新规划要求,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招标活动。此前中标结果如下: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6-09-28
第七条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一)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项目;(二)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的项目;(三)涉及权属和利益调整,但未与利益相关方协商并达成一致的项目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6-09-28
对历史遗留的不合规合同,要分批次启动协商修订或制定退出方案,消除违规隐患。...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办函〔2025〕84号文件精神,鼓励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通过调整还款计划、适度降息、贷款展期等方式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9-28
最新公告显示,经各方协商,2026年9月21日,相关方正式签署解除协议,约定原epc合同终止,按约定返还已支付款项,完成项目资料、现场移交,结清相关债权债务。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6-09-28
(注:年度合同均价、月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均价以及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统计时,同一集团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按照25%权重计算。)...综合考虑10月绿电双边协商交易、绿电挂牌交易,10月份绿电环境价值月度均价41.16厘/千瓦时。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2026-09-24
二安徽电力市场交易体系全景1中长期市场:多周期窗口筑牢“压舱石”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设置电能量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窗口,将年度、多月(季度)、月度、月内等周期与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滚动撮合等方式组合,形成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9-24
项目主责单位应充分利用存量电力设施,在不影响与公共电网责任界面划分的前提下,可通过租赁等方式协商使用其他主体的存量电力设施;协商不成的,项目主责单位可自行建设相关设施。...(九)项目内部管理项目主责单位应与项目内部主体按照权责对等、公平分摊的原则签订协议,合理确定内部结算方式等内容,并考虑外部市场价格变化、负荷实际调节能力等因素定期协商调整。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09-24
“多个排污单位和个人共用同一入河排污口的,所有排污单位和个人均为责任主体,各自承担的责任由所有排污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2026-09-23
初期小时级绿电交易仅在月度周期以双边协商方式开展,后期结合经营主体需求适时拓展交易组织方式及周期。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在绿电交易申报环节,需将分日分时申报电量全部关联至相应的零售用户或聚合资源主体。
初期小时级绿电交易仅在月度周期以双边协商方式开展,后期结合经营主体需求适时拓展交易组织方式及周期。
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参与批发市场绿电交易前,应提前与电力用户或聚合资源主体协商明确常规绿电交易或小时级绿电交易需求,基于常规绿电交易或小时级绿电交易需求参与相应绿电交易。...初期小时级绿电交易仅在月度周期以双边协商方式开展,后期结合经营主体需求适时拓展交易组织方式及周期。售电公司参与小时级绿电交易,须与零售用户签订匹配的小时级绿电零售套餐,实现批零电量溯源数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