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12-07
第六章合同签订与执行,确定了交易合同的签订和电量偏差处理执行办法;第七章计量与结算,明确了各市市场主体计量结算的基本原则。(三)监督管理。包括八到十一章。...合同电量偏差处理现货市场未运行时,年度合同的执行周期内,在购售输电三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保持后续月度尖峰、高峰、低谷总电量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在本月修改后续月的合同分月计划,修改后的分月计划需要提交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并报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2-12-07
六、计量结算与合同偏差处理市场化交易采用“照付不议、偏差结算”机制,依据合同分月电量和月度实际发、用电量进行电能量和偏差结算,月结月清。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2-12-05
来源:陕西发改委2022-12-02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2-12-02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2-02
来源: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2022-11-18
第二十六条【偏差处理】偏差处理。(一)如预测调峰需求出现较大偏差,调控中心可根据电网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修正调整。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11-18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11-07
第三节 合同电量偏差处理第七十七条 现货市场未运行时,年度合同的执行周期内,在购售输电三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保持后续月度尖峰、高峰、低谷总电量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在本月修改后续月的合同分月计划,修改后的分月计划需要提交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并报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2-10-19
在偏差处理上,根据偏差产生的原因区分省间、省内偏差并分别按照省间、省内市场规则进行处理。...为进一步加强省间、省内市场衔接,可从功能定位、交易时序、偏差处理、交易规则等方面探索省间、省内市场衔接新机制。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2-09-30
4、建立“偏差处理”机制。综合采购成本测算数据和实际数据不一致产生的偏差部分,未达到启动条件而未调部分,当期未足额调整部分产生的差额,统一纳入后续调整周期累加或冲抵。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2-09-21
来源:南方监管局2022-09-07
相关阅读: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跨省跨区送电参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偏差处理办法(试行)》...根据《跨省跨区送电参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偏差处理办法(试行)》,上述交易将纳入南方区域(以广东起步)现货市场,按现货市场价格对偏差部分进行分时结算,落实省间送电经济责任。
来源:南方监管局2022-09-05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9月2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跨省跨区送电参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偏差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会同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做好跨省跨区送电参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偏差处理实施情况监管,确保《办法》规范执行。
来源:南方能监局2022-09-05
根据《跨省跨区送电参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偏差处理办法(试行)》,上述交易将纳入南方区域(以广东起步)现货市场,按现货市场价格对偏差部分进行分时结算,落实省间送电经济责任。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8-12
【省内发用电偏差处理】发电企业执行跨省优先发电计划、跨省中长期交易计划和省内中长期交易计划产生的偏差按照区域现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8-04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跨省跨区送电参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偏差处理办法(试行)》日前印发。...详情如下:转发《跨省跨区送电参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偏差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场主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跨省跨区送电参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偏差处理办法(试行)》日前印发。...详情如下:转发《跨省跨区送电参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偏差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场主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