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4-11
10.严控高污染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现市区及各县(市)建成区全覆盖,禁燃区内逐步禁止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1
调整燃料结构,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煤限油,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确保在2018年底全市煤炭年消耗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60%以下。(市发改委、能源局牵头,工信委参与)2、加强煤炭洗选加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0
各县区具体任务由市环保局另行下达)7.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项目,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3
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推进燃煤炉窑综合整治。积极推动燃煤小火电(热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禁燃区餐饮行业燃用散煤整治工作。开展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试点。
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非禁燃区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2017年非禁燃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分散燃煤锅(窑)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9
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牵头单位:市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2.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强清洁能源供应,推进清洁能源替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8
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林州市、安阳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黄县、汤阴县要划定并公布本辖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现建成区全覆盖,依法取缔高污染燃料销售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3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8年3月21日武汉市燃煤锅炉和燃煤炉窑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武政规〔2017〕53号),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3-22
全面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禁燃区内不得审批新(扩)建高污染燃料项目,已建设施要限期拆除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煤改气工程,积极推行大电厂集中供热,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1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9
第四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6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各城市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5%。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5
第二十九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3-12
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调整,地级城市2018年底前完成。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整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促进高排放老旧车淘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09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广州市行政区均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除纳入本市能源规划的环保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外,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等
来源:安徽环保2018-03-06
1、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原煤散烧清理取缔情况。城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施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重点督查排查工作是否全面,整治工作是否到位并建立管理台账。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3-05
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牵头部门: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负责)2.加快发展清洁能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05
各市及纳入京津冀城镇群建设规划的县城实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